财政部修订金融企业财务快报有关事项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23-01-13 13:00
财政部网站1月12日发布的《关于修订金融企业财务快报的通知》指出,为进一步做好金融企业财务快报工作,全面及时掌握全国金融企业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财政部根据有关规定,对金融企业财务快报及编制说明进行了修订。
对于快报的构成和填报范围,《通知》指出,这套报表的基本构成包括报表封面,金融企业财务快报主要指标表,资本保值增值表,商业银行,证券,商业保险公司等金融企业业绩评价基本数据表,银行,证券,保险,担保,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企业财务快报补充表本套报表适用于我国各种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金融企业
在财务快报的填报要求方面,《通知》要求,金融企业应严格按照编制说明填报财务快报主要指标表,并按照适用类型填报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和财务快报补充表。
金融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填报资本保值增值表,国有独资,国有独资,国有绝对控股和国家实际控制的金融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所有者权益填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其他金融企业比照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保值增值率填报。
自2023年一季度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的保险金融企业,应按要求填报主要指标表和财务快报补充表,同时填报主要指标表。
金融企业原则上应填报各级金融快报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金融企业以合并方式进行报告
中央金融企业和其他中央部门,事业单位管理的金融企业,需要提交与合资企业相关的金融企业财务快报数据,即中央金融机构为合资企业第一大股东且合资企业取得金融机构牌照或为境内金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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